快速导航 教育教学 科学研究 学生工作 招生就业 校友 校区资源 教师天地 党建工作 常用下载

招生就业

首页  > 招生就业  > 博士研究生  > 招生政策

招生政策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 2021年博士生招生第二次“申请-考核”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1-04-12 09:42:31 浏览次数:

根据校本部《关于近期做好2021年博士生招生第二次“申请-考核”招生考核的相关说明》的相关要求,结合哈工大(深圳)博士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确定哈工大(深圳)2021年博士生招生第二次“申请-考核”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组织

哈工大(深圳)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校区博士生招生工作,具体组织由招生就业处负责。各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进行,同时设置独立的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深圳校区采用网络远程考核方式,根据网络远程考核特点和要求,相应设立远程考核考务组、远程考核技术组等工作组。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严格按照校区防控要求,在校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德林、甄  良

副组长:姚英学、马广富

组  员:王  轩、张钦宇、李  兵、李明雨、金文标、宋聚生、黄  成、仲  政、李笑野、杨  志、左平兵、俞晓国

2、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张  敏

组  员:温  婷、孙  宇

3、远程考核考务组

组  长:俞晓国

组  员:徐国庆、黄  衎

4、远程考核技术组

组  长:范士喜

组  员:蒋礼平

5、疫情防控工作组

组  长:张彦峰

组  员:王  凯

二、材料审核

深圳校区各学院组织博士生招生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一般按一定录取差额比例择优选拔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申请者。主要依据如下:

(1)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与取得的成绩;

(2)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等;

(3)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4)其他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等。

三、考核内容及考核流程

1.资格审查

(1)审查范围及方式:深圳校区各学院将对考生提交申请材料的原件进行线上审查,并组织考生进行考核系统模拟演练,具体时间安排待报考学院官网通知。如考生部分原件无法在线上审核阶段提供,请提前与报考学院联系并说明具体原因,并在录取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视为审查不合格并失去拟录取资格。

(2)材料提交要求:请考生认真阅读《哈尔滨工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核考生守则》(附件1.docx)及《哈尔滨工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核诚信承诺书》(附件2.docx,将诚信承诺书(考生本人签字)及学院要求的其他电子版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

注:入学前将对所有原件进行再次复核,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 线上考核

本次考核包含“线上外语水平考核”和“线上综合考核”两部分,采用线上面试方式。

(1)线上外语水平考核。外语水平考核: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考核时长一般不少于10分钟。考生如满足《哈尔滨工业大学 2021年博士生招生第二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中的免考核条件,可以免参加外语水平考核。

(2)线上综合考核。主要对学术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具体考核方式及内容以报考学院官网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

四、时间安排

2021年博士生招生第二次“申请-考核”工作时间安排如下表:

 

 

413日前

深圳校区各学院对外公布考核工作方案

416日前

各学院组织材料审核,深圳校区统一公布审核结果

419-426

各学院进行线上外语水平考核以及线上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及流程由学院确定

5月下旬

组织录取,确定培养基金类型、调取考生档案等

6月中下旬

发放秋季学期录取通知书

注:以上时间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 2021年博士生招生第二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2021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执行。

联系电话:0755-86095820,徐老师

办公地点:哈工大(深圳)H栋604

监督电话:0755-26033004

招生就业处  

202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