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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工作

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生派遣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05-18 10:10:21 浏览次数:

各学院、毕业生:

为顺利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生派遣的相关工作,现将派遣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在就业系统登记确认,并提交就业材料

(一)就业系统确认

已经确定去向的毕业生须于5月27日前在哈工大就业系统登记确认。毕业生登陆哈工大就业网,点击“派遣信息确认”按钮进入“派遣信息填写”页面,依据个人就业去向如实填写派遣信息。

1. 签约就业协议书:签约信息已同步到派遣信息处不需进行派遣信息填写

2. 签订劳动合同:毕业去向选择“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实际就业单位务必依照单位所盖公章填写,不可简写;其他信息如实填写,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

3. 国内读研:①被我校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升学信息已经批量导入,不需进行派遣信息填写。②被国内其他高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去向选择为“升学”,单位名称栏填写“研(高校全称)”,并如实填写其他个人信息。

4. 出国、出境:毕业去向选择为“出国、出境”,“备注栏打印项2”填写“国家名称(出国学校标注中文名称)”,并如实填写其他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

(二)毕业生提交就业及相关材料

请毕业生于5月27日前提交就业材料及相关材料至学院辅导员处,包括:

1.就业协议书及相关城市接收函(原件,相关要求见附件1)。

2.如用人单位不签订就业协议书,请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或两方协议(首页、基本信息页和盖章页),右上角注明协议书号,用人单位联系人、电话。

3.升学的学生提供拟录取名单、录取院校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

4.出国(境)的学生提供国外、境外高校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复印件。

5.  自主创业的书面说明及工商管理部门盖章的相关材料;

6.  公务员必须有公务员考录部门或组织部门正式录用手续方可派遣(原件);

7.  个人将户口和档案托管深圳人才市场的毕业生提交深圳市接收函(申报办法见附件2)。

说明:在5月27日后签约/签合同的毕业生,签后及时提交就业材料。

二、各学院审核

5月28日前提交收取的就业材料。就业佐证材料首页的右上角注明就业协议书号,同就业协议书一同按协议书号排序汇总后提交招生就业处。同时,核对学生在系统上登记的就业信息,核对无误后通过审核。

5月28日前完成派遣信息的维护,确保哈工大就业系统内“2021年6月份派遣”批次内名单即为本次毕业的同学。

5月29、30日,将导出的数据按派遣要求一一核对,形成派遣方案。

三、报到证发放

发放时间:预计6月25日

发放资格:就业报到证的发放是与毕业证对应的,毕业生只有拿到毕业证之后才具备就业报到证发放资格(国内升学,降级、退学不签发就业报到证)。


     附件1  签约派遣所需附加材料及说明.pdf

     附件2  2021毕业生接收-个人申办入户指南-深圳.pdf

(联系人:黄老师 0755-26033356)

招生就业处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