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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工作

关于做好2020届研究生夏季派遣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05-15 10:40:20 浏览次数:

各学院、毕业生:

为顺利做好2020届毕业生夏季派遣的相关工作,现将派遣安排如下:

一、毕业生在就业系统登记确认,并提交就业材料

(一)在就业系统登记确认

已经确定去向的毕业生须于6月1日前在哈工大就业系统登记确认。毕业生登陆哈工大就业网,点击“派遣信息确认”按钮进入“派遣信息填写”页面,依据个人就业去向如实填写派遣信息。

1. 签约就业协议书:签约信息已同步到派遣信息处,请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

2. 签订劳动合同:毕业去向选择“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实际就业单位务必依照单位所盖公章填写,不可简写;其他信息请如实填写,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

3. 硕士被国内高校录取为博士:①被我校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升学信息已经批量导入,只需核对信息并确认提交。②被国内其他高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去向选择为“升学”,单位名称栏填写“研(高校全称)”,并如实填写其他个人信息。

4. 博士入站博士后:毕业去向选择为“升学”,单位名称栏填写“博士后(入站单位全称)”,并如实填写其他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

5.  出国出境:毕业去向选择为“出国、出境”,“备注栏打印项2”填写“国家名称(出国学校标注中文名称)”,并如实填写其他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

(二)6月1日前提交就业材料

1.就业协议书及相关城市接收函(见附件1)。博士生就业协议书必须由博士生导师签字,才能办理就业报到证;

2.如用人单位不签订就业协议书,请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两方协议等(首页、基本信息页和盖章页),右上角注明协议书号,填写用人单位联系人、电话;

3.升学的学生提供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复印件,做博士后提交进站审批表原件;

4.出国、出境的学生提供国外、境外高校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复印件;

5.自主创业的书面说明及工商管理部门盖章的相关材料;

6. 公务员必须有公务员考录部门或组织部门正式录用手续方可派遣;

7. 博士后入站的毕业生须提供博士后入站备案证明原件。

说明:在6月1日后签约/签合同的毕业生,签后及时提交就业材料。对于仍未落实具体单位或者仍未取得签约单位所在城市相关落户同意批函的毕业生,可根据个人意愿将档案托管到深圳市人才市场(自行解决户口挂靠问题,如无法办理户口挂靠则档案不能托管深圳市人才市场),或者直接派遣回其生源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随转,户口按照户口迁移的通知办理。

二、各学院审核

5月22日、6月1日前分别提交收取的就业材料,就业佐证材料首页的右上角注明就业协议书号,同就业协议书一同排序汇总后提交招生就业处。同时,核对学生在系统上登记的就业信息,核对无误后通过审核。

6月3-5日,将导出的数据按派遣要求一一核对,形成派遣方案。

说明:各学院一定要认真核对2020年6月派遣批次中的学生人数,尤其是上届休学、延期、出国交流等是否纳入此批次中;所有7月前毕业的都需加入本次派遣计划。所有博士毕业生都需开具报到证(只要毕业必须当年度开具报到证,逾期将无法办理!)。一定要认真核对毕业生专业、学历、学制等信息,尤其研究生是否按二级学科发证。

三、报到证发放

发放时间:7月初

发放资格:就业报到证的发放是与毕业证对应的,毕业生只有拿到毕业证之后才具备就业报到证发放资格。

其他说明:已毕业且开具过报到证的学生,在毕业翌年的6月30日前因工作变动等情况需再次开具报到证可办理改派手续。学校拟在7月中旬为毕业生集中办理改派1次,8月1日后毕业生须自行到省教育厅办理

以下情况不签发就业报到证的情况:国内升学,降级、退学,延期毕业,港澳台生、留学生(内地无地方人事部门审批不开具)、在职。

附件1  签约派遣所需附加材料及说明.pdf


(联系人:黄老师 0755-26033356)

招生就业处

2020年5月15日